一、承办机构资格:
1、凡具有合法经营权并与活动相关的艺术、文化、广告、新闻媒体、网络信息公司、等。
2、有固定办公场所、企业合法手续齐全、有良好的政府合作关系和背景。
3、具备良好的媒体合作渠道,具备专业执行团队,可确保赛区高标准实施。
4、按照国际时尚小姐中国执行委员会要求策划和执行。
5、提交企业经营执照、企业代码证、企业简介。
二、赛区承办程序:
1、首先向大赛执委会提交书面申请,并提供承办单位相关文件资料、介绍以及相关法律文件。
2、由大赛执委会拟定合作协议,再经双方诚挚协商之后共同签署。
3、由大赛组委会向承办方颁发大赛授权书。
4、获得正式授权后,申办方即可成立分赛区执委会,并开始该赛区的各项工作。
三、承办规章:
1、承办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法律。
2、按市场化商务运作,遵守地方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3、认真贯彻落实组委会下发的通知及函告,并严格执行。
4、分赛区的比赛必须依照大赛指导手册的有关条款执行。
5、分赛区对外的宣传资料、海报、背景板等各视觉资料必须先提交大赛执委会审核。